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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级作文   2024-03-29

(一):我喜欢作文

我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,从古至今,我国涌现出无数伟大的诗人,例如:屈原、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这些响亮的名字早已深深的刻在历史的石碑上。他们的作品,更是被后人千古传颂。其中,我最喜欢的诗是于谦的《石灰吟》。

这首诗是明代诗人于谦之作。诗的全文是这样的:千锤万凿出深山,烈火焚烧若等闲。粉身碎骨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。首句“千锤万凿出深山”说明开凿石灰很不容易。次句“烈火焚烧若等闲”使人感到不仅仅是开凿石灰,还象征着人无论面临怎样严峻的考验,都要从容不迫。第三句“粉骨碎身(现在译为”粉身碎骨“)浑不怕”极其形象地写出石灰烧成石灰的过程,而“浑不怕”又寓有不怕牺牲的精神。而最后一句“要留清白在人间”更是作者直抒情怀,立志要做纯洁、清白的人。

这首诗是一首借物言志的诗,前两句就以石灰的特征说人。“若等闲”三个字抒发了作者在困难面前的大无畏精神。末句表现了“留取丹心照汗青”的高风亮节,作者用这数十字,深刻的反映了忠心报国的高尚品质,为人们树立起一个榜样。

当我第一次读起这首诗时,心中热血澎湃,我被这种豪迈气概所深深吸引。读完这首时候,我心中感受到的是无所畏惧的精神和豪迈不已的气概。

(二):我喜欢作文

篮球是一项体育运动,但是对于我来说,它更像是一种精神,一种在学习之外放松自己,在学习之外可以找到快乐的一种运动,我喜欢打篮球的原因有很多,打篮球可以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一起,打篮球也可以运动健身,每次运动之后都会出一身的汗,这样又健康又健身。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学校篮球赛,因为那次篮球赛让我在学校的体育队变得特别出名,也因为那几场比赛,我成为校篮球队的一员。

那是学校的一次全校性质的篮球赛,我们每个班级为单位,组织篮球队进行一对一的比赛,我是班级的队长,也是主投手,我带领着班级的同学们一路过关斩将,从不被别人看好的菜鸟球队,最后变成了那次全校比赛的第一名,我们每场比赛都特别认真,我们互相配合,传球就是快准稳,每当我握住篮球,我都会觉得那是最大的力量,让我一直前进,直到把这看似圆滑的球投出篮筐,唰,唰,唰,而我最喜欢的也算是那种划过篮网的空心球了吧。

篮球,是很多男生的爱好,但是对于我来说,那是一种梦想,因为我的愿望是走向国际,和姚明那样成为NBA的一员。

(三):我喜欢作文

我最喜欢的名言是一句好的名言就如一剂良药,能够在人情绪低落的时候振奋人心。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是:“才华是刀刃,辛苦是磨刀石,很锋利的刀刃,若日久不磨,也会生锈,成为废物!”它总是在我徘回的时候出现,坚定了我心中的信念。所以说成功离不开这些至理名言的鞭策。

这句名言出自著名作家----老舍之口。而我,也是从我自身经历,悟出了这句话的精髓所在。

我一直认为我是锋利的刀刃,因为从上小学开始,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。慢慢地,我的尾巴翘起来了。别人上课认真听讲,我却心不在焉,饶有兴致地看着教室外树上的两只打架的麻雀入了迷;别人的作业完成得一丝不苟,我却应付了事,并且错误也似雨后的春笋,迅速大量涌出……但是这一切并没引起我足够重视,依旧我行我素,于是问题出现了:期末考试的成绩出来了,拿到成绩单的我,看着眉飞色舞的同学,恨不能削尖脑袋,找个地缝钻进去。这是我的成绩吗?简直是一场噩梦。一筹莫展之时,老舍先生的这句名言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,我清醒了:是啊,我本是一把锋利的刀,可因日久不磨,我生锈了,再这样下去,我会变废物的!

笔记本上的这句话时刻提醒我。课堂上我积极发言;清晨,天未大亮我就起来晨读;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在倚灯看书。对于学习我终于从被动的态度转变成积极主动的去探索知识。终于,换来了一个全新的自我。因为有了你的激励。终于,破茧成蝶。

(四):我喜欢作文

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首歌,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小草,虽然小草这首歌很平凡,可我就是喜欢这首歌。

这首歌还是我在泉江一小听到的,我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去上学,听到的都是小草的歌,我一开始听着没什么好听,可从那时,我却改变了自己的看法。

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,上课了,班主任刘老师带着一摞作文本来到了教室,表情很严肃,老师吧作文本放到讲桌上后,生气地说:“你们怎么搞的,这次作文写的这么差,是不会写吗?”不是!是你们双休里根本没心思写!这次写的不好的有。。。。。这里面也有我的名字,当时我羞愧极了,因为那是我自己也是组长,我的组员都没有名字,而我。。。。。。。

老师说念了名字的都要重写,当时我都不敢看老师的眼睛。下课后,老师叫我到她办公室去,我去了。我一到那,刘老师就严肃的对我说:”你是组长,要起带头作用,如果你都这样,组员怎么跟你学习?”说完,我便回教室去了。

在回家的路上,我想起了小草这首歌,当时我觉得这是最好的歌,我仿佛看到小草在狂风暴雨中还是那么挺拔,永不弯腰,小草是多么坚强啊!而我,每个人都会有失误,不能这么轻易就屈服。看着眼前的这幅画,我想起了一首诗: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,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这不正能体现小草的坚强吗?

我们应该向小草学习那坚强不屈的精神,当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,不要退缩,要勇往直前,只有这样,你才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!

(五):我喜欢作文

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首歌。我也不例外,有的人喜欢有些年头的老歌。有些人喜欢童歌,也有些人喜欢周杰伦。王力宏。张杰等人的流行歌曲。而我喜欢一首罗大右老师的歌—童年。

池塘边的榕树上,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,草丛边的秋千上,只有蝴蝶停在上面。

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

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。这首歌我8岁就听了而且百听不厌这首歌给我带来的用处极大:每当我不想写作业的时候是它提醒了我,每当我不想背书的时候是这首歌提醒了我,每当我在上课想睡觉的时候是这首歌向兴奋剂一样让我充满精神。所以,说严重了他就是我的灵魂。

当时在我是八零后的节目里。现场曽邀请了罗大佑老师来现场,当时主持人激动地哭了他对罗大佑老师说,老师是他的偶像,他的童年伴随了他的童年还让罗老师张他的背上签个名。

我喜欢童年。你那?

(六):我喜欢作文

我喜欢在春季欣赏大自然,因为这时,举目望去,都已是绿荫荫的一大-片,有翠绿色,墨绿色,黑绿色,茶绿色......呵,绿的山,绿的水,不得不使人感到心旷神怡,

吹拂过绿叶的风,变的格外温柔,太阳也变得暖洋洋的,绿叶们则托出了一个个娇嫩浴滴的花骨朵。微风中,它们轻轻摇曳着,害羞地露出了笑脸。

春季的歌洋溢在每一个角落里,从幽静的乡村到沸腾的城市,看看那厂房与街道,春季煞是惹人喜爱。你看,街心花园中,百花争艳,姹红焉子,竞相开放,可真是美不胜收呀!淡雅的色彩和芳香诉说着春季的情怀。

春季,一个静与动完美结合的时节。春季像一个天使,踏着愉快的脚步,翩翩来到人间。春季像一位花样年华的少女,鼓动着飘逸的风情。春季像一位画家,涂满了蓬勃的色彩。春季像一首瑰丽的诗,如梦般甜蜜,如酒般香醇。

春——是鲜花的笑脸,是泛着淡淡新绿的柳枝在舒展筋骨,是草儿睁开了朦胧的睡眼,看世界;春——是天空中摇曳着的形形色色的风筝,是那手牵风筝线在山上山下跑来跑去的孩子;

春——是自然女神,一睡醒来就在梳妆台旁梳洗,她把凝住的流水“梳展”开;把姹紫嫣红涂抹在大地上;把天空洗得明澈湛蓝;把乌云拨开,让七彩的阳光又普照万物。

(七):我喜欢作文

小动物对于少年时期的我们来说,既可爱又有趣,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前几周外婆给我带来的一只垂耳兔。

垂耳兔浑身长着雪白的毛发,毛发比一般的兔子要长,有着一双红红的眼睛,最有特点的便是它的那对耳朵了,不像我之前看见过的兔子是竖着耳朵的,而是大大的耳朵垂下来,因此得名垂耳兔。

刚到我家时,它显得特别的害羞,躲在窝里不肯出来,不管我怎么逗它都没有用。第二天之后,也许是适应了新的环境,它开始把脑袋探出来,东瞅瞅西看看,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显得是那么的好奇。它最喜欢的食物便是大白菜了,每次妈妈买回来大白菜,我都会首先掰下几片新鲜的叶子,来到垂耳兔的窝前。我把叶子伸到它的面前,它用鼻子闻闻之后,发现是自己最爱的食物,就开始啃起来,不一会,几片叶子就会被它啃光。它也有点挑食,只吃叶子部分,剩下的菜梆子它留在那里,一直都不肯吃。吃完后,它就会用它那双红眼睛一直盯着你,好像在说:我没有吃饱。看着它那楚楚可怜的样子,我忍不住又赶紧去拿几片叶子过来,真是可爱的小家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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